贯彻执行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和法规、政策;指导协调全州劳动用工登记和集体合同审查;对州级用人单位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登记和集体合同审查;负责群众职工信访接待工作和参与处理集体上访、劳动关系、劳动工资等工作;综合指导全州的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工作,受理由法律、法规规定管辖的案件;拟定企业改革中有关劳动用人制度改革的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州政策性安置招用工审查备案和企业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工作;参与推荐国家和省级企业劳动模范;根据国家有关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定相关办法并监督实施;审批企业上报的特殊工时制度;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政策;拟定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审核州属企业工资总额;负责企业工资制度改革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2316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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