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拟定全州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总体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州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企业职工退休、死亡等保障和职工工龄(投保年限)计算,确定参加工作时间的政策、规定、制度和办法的情况;监督检查全州贯彻执行退休政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情况及企业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的情况;制定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承办大理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全州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和复查工作;负责企业职工特殊工种和符合提前退休条件人员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州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 联系电话:2316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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