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就业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州劳动就业管理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就业管理工作体系,拟定全州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的政策和措施;宣传就业再就业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作,指导县市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用好再就业资金,特殊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再就业优惠证》的使用管理;规划和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展,指导县市就业岗位开发,负责为各类求职者和用工单位提供市场就业咨询、就业指导、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就业信息发布、免费为各类登记失业人员办理职业介绍;负责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指导、管理;办理就业录用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在大理就业的相关业务,协调指导全州劳动力的合理流动;负责民办职业介绍所的审核、审批、年检和《失业证》、《农民工手册》的发放管理;负责失业保险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实施,依法做好全州的失业保险扩面工作;统筹失业职工的管理;严格执行基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负责对县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农民工培训的管理指导工作,对就业培训机构资质进行审查、上报;指导和监督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核批新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规划充分就业社区的创建和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站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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