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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调研报告

时间:2009-11-12 13:09:54  来源:  作者: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调研报告之一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社会保障是安国之策。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矛盾日益突出。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事关被征地农民的长久生计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各项重大基础设施的顺利推进和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因此,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是当前亟待研究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

一、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调研工作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我州经济的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和城镇周边的土地大量被征用,大量的农业用地转化为非农业用地,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了生产、生活用地,产生了“无地、无业、无保障”的被征地农民。由于被征地农民在就业、收入等方面存在不稳定性,加之传统的家庭保障模式又受到冲击,许多家庭靠征地补偿金来维持生计,缺乏长久的生活保障,一些被征地农民事实上已成为社会生活中一个新的弱势群体。

200410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要求劳动保障部门尽快提出建立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指导性意见。200641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200811月云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8226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各级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重大部署,大理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结合全州实际,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并及时报州人民政府审定下发执行。

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调查了解我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问题,就被征地农民的情况进行再深入、再调研工作。

二、全州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大理州辖12个县市110个乡镇,2008年底,全州总人口347.48万人,其中农村人口302.16万人,占总人口的86.96%。全州总耕地面积190753公顷,人均耕地面积0.95亩。根据调研统计结果,全州被征地农民的基本情况是:完全失去和基本失去土地(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的被征地农民涉及全州12个县市的98个乡镇,总人口12.7万人,其中1660周岁的有10.9万人, 6075周岁的有1.6万人,75周岁以上的有0.2万人。

(二)失地原因。一是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城镇化和工业化建设步伐快速发展导致农民失去土地。二是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征用了农村用地导致农民失去土地。此外,农民申请起屋建房占用耕地、因水毁等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失地。

(三)农民期望。一是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发展的重要生产资料,农民失去土地后担心以后生活没有出路。有些失地农民尽管目前生活还过得去,但由于缺乏基本技能,就业难导致收入不稳定,从而希望能有个稳定的工作维持生活。二是征地是国家建设需要,多数农民是支持的,但认为征地补偿费偏低,特别是扣除物价上涨和医疗、教育支出的增加等因素,希望适当提高补偿比例。三是希望政府着力解决养老及医疗等保障问题,并加快农村合作医疗等相关政策的健全完善,对有困难的给予减免,切实解除后顾之忧。

(四)失地农民的生活状况及存在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建设不断加大,失地农民不断增加。部分农民离开了祖祖辈辈耕作的土地之后,利用土地补偿金作为生产垫本开始从事第三产业,发展经济增加收入。有的外出务工,在减轻土地供养负担的同时,增加了家庭收入。但不容忽视的是,越来越多的失地农民成了新的社会弱势群体。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我州农村集贫困、山区、民族为一体,农民一直以种田(地)为生,没有其它技能,一旦失去土地或土地减少后,收入骤减,生活陷入困难。另一方面,耕地大量征用后,剩下的耕地减少,农民弃之可惜,耕之效益又低,降低了耕作的积极性。

二是在现有的失地农民中,小学、初中文化程度仍占较大比例,文化层次偏低限制了劳动力自主择业范围,加之有的年龄偏大,外出就业十分困难。

三是近年来,党和政府对义务教育非常重视,减免了学费,但升入高中以上的教育后,学费等教育投入的大幅增加,加之其他家庭支出的上涨,加重了失地农民的负担。

四是部分失地农民在征地后有意去做小生意或发展养殖业等副业,但苦于没有垫本资金,未能发展。有的失地农民未将征地补偿金及时用于生产、经营,而是用于房屋修缮、婚丧嫁娶、子女教育、购置生活消费品以及偿还债务等,导致家庭发展后续门路中断。

五是各种问题交错重叠,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大部分失地农民已成为现实社会中种田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的“三无群体”,没有养老、医疗、失业保障,导致失地农民难以抵御疾病、年老、失业等所带来的风险,也对社会稳定埋下了隐患。

(四)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一是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完善,导致补助资金难以落实。一方面,前后政策的不统一导致2008年度以前老征地农民的参保补助资金难落实。按现行政策(云政发〔2008226号)文件规定,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资金由农民个人、农村集体、当地政府分比例共同承担(即农民个人缴30%,村集体补助30%,政府补贴40%)实行一次性缴纳,但老征地农民的土地早已征用,征地费早已用完,对这部分人的参保补贴资金难以落实。仅大理经济开发区就涉及983人。另一方面,老农保在参保时按政策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或单位应当在参保人参保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参保人所缴纳保险费总额20%的补助,但最高不超过本单位人均补助数额的3倍。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我州多数村集体基本是空壳村,补助部分难以落实。

二是服务范围广、战线长与工作机构人员编制严重不足的矛盾突出。目前,我州从事农保工作人员少,除州级农保科有2人,大理市有2人外,其他县的工作人员基本从县社保局调剂使用。而农村养老保险,包括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障和下一步将要实施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服务的对象、范围涉及到村村寨寨、千家万户,实施范围广、战线长,工作难度大。

三、对策措施

(一)各级必须更加重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障是一项惠及亿万农民,促进城乡发展的一项惠民政策。我州的农业人口占全州总人口的86.96%,“三农”问题任务重、困难大、难点多。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失地农民的生计问题显得更为突出。而要做好此项工作,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和重视做好被征地农民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要切实将此项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决策议程,作为检查考核的一项重要标准,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真正让人民群众得实惠

(二)认真抓实政策措施的执行落实。当前,要积极主动抓好《云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试行办法》的贯彻落实,尽快促成州政府批准大理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出台,督促各县市尽快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同时要集中研究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时间跨度较长的遗留问题。

(三)严格审批程序。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妥善处理好支持全州经济发展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与确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必须得到落实的关系。截止今年3月底,全州共审核32个征地项目,涉及征用土地面积4896.0655公顷7340.982亩)社保资金2916.942万元,符合参保农民11506人。下一步工作中,继续严格按照省劳动保障厅和国土资源厅云劳社办〔2007133号文件,严格标准,抓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审核上报工作。条件符合一件,审核上报一件,对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

(四)积极争取全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今年,国家将出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指导意见,届时全国将有10%的县进行试点,我们要认真总结试点地区的做法和经验,并广泛开展实地调研和数据测算,切实做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经办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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