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和〈2009年大理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的通知》(大办通〔2009〕15号)要求,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对2009年度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进行分解。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履行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第一责任人职责,要结合科室单位工作责能,认真抓好本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劳动保障工作科学发展 1、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提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规政策的自觉性。对州级有关用人单位劳资负责人进行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培训1次以上,通过报刊、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或组织1次以上专题宣传活动。 牵头科室单位:劳动保障监察科 协办科室单位:有关科室单位 2、依法开展劳动保障执法监察,依法受理处理劳动者投诉举报案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牵头科室单位:劳动保障监察科 协办科室单位:有关科室单位 3、依法开展劳动争议仲裁和信访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立,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和信访案件,切实履行好劳动保障部门职责,处理好有关信访事项,避免越级上访案件发生。 牵头科室单位:工资仲裁科 协办科室单位:有关科室单位 4、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劳动能力鉴定、特殊工种认定,不吃拿卡要,服务周到热情,各项工作做到客观公正,符合有关规定。 牵头科室单位:养老保险科 协办科室单位:有关科室单位 5、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不吃拿卡要,服务周到热情,各项工作做到客观公正,符合有关规定。 牵头科室单位:培训就业科 协办科室单位:有关科室单位 6、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工伤认定,不吃拿卡要,服务周到热情,各项工作做到客观公正,符合有关规定。 牵头科室单位: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 协办科室单位:有关科室单位 7、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审核上报重点建设用地项目工作,不吃拿卡要,服务周到热情,各项工作做到客观公正,符合有关规定。 牵头科室单位:农村社会保险科 协办科室单位:有关科室单位 8、加强社保基金、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行为,做到应收尽收、专款专用。进一步完善基金、资金管理制度,完善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每年对全州基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以上检查,逐步建立基金、资金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确保社保基金、资金安全,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行为,避免出现违反规定使用基金、资金案件。 牵头科室单位:基金监督科 协办科室单位:州社会保险局、州就业管理中心、州医保中心、规划财务科、失业保险科 9、继续做好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劳动保障政策的落实工作,做好咨询劳动保障政策的解答工作,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牵头科室单位:工资仲裁科 协办科室单位:有关科室单位 10、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努力扩大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鼓励创业促进就业,落实好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按规定公开公益性岗位的招聘情况,特别是解决好困难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 牵头科室单位:州就业管理中心 协办科室单位:有关科室单位 11、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工伤、生育社会保险体系,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按规定及时办理参保有关手续,及时兑付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牵头科室单位:州社会保险局 协办科室单位:养老保险科、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农村社会保险科 12、进一步完医疗保险体系,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按规定及时办理参保有关手续;及时兑付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公平、公正、公开核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加强督促检查。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治理医药购销和服务中的问题。 牵头科室单位: 州医保中心 协办科室单位: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 13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体系,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按规定及时办理参保有关手续,及时兑付参保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 牵头科室单位:州就业管理中心 协办科室单位:失业保险科 14、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牵头科室单位:局办公室 协办科室单位:有关科室单位 15、对各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牵头科室单位:局办公室 协办科室单位:有关科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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